来源:本站 编辑:非人 2010年09月16日 15:56
导读: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把公共海滩留给公众”,虽然时间晚了点,但不失为一项英明决策。问题在于,好政策如何落地?
因此,若要将“把公共海滩留给公众”的美好愿望尽快变成现实,笔者揣摩至少要穿过四大难以逾越的关口:
其一,概念关。
很久很久以前,孔老夫子就指出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今日的情事依然如此。
说到“公共海滩”,首先涉及到的就是概念定义问题。先进的发达国家,一般的酒店、度假村及旅游设施建设,全部都要后退到一线海滩很远以外,并且建筑高度也有限制,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公众可以平等、自由地进入公共海滩尽情享受滨海美景。
可是在海南不少滨海项目开发商的眼里,“公共海滩”概念的面积范围就要窄小得多了,你恐怕要游泳才能进入所谓的公共海滩。即便如此,其建筑也是一幢比一幢高,将美丽的滨海美景遮蔽得严严实实。这种案例,不要跑远,只要到自喻为“海口外滩”的海口湾遛遛就一目了然矣。
说到“概念关”,还有一个例子不能不提,省旅游职能部门负责人宣称:“滨海优质土地建设资源,原则上主要用于宾馆酒店度假村以及相关的旅游配套服务建设;而房地产业则相对要为之让步。”听到此话后很是纳闷,目前伤害海南优美珍稀滨海资源的祸首就是打着旅游房地产旗号的房地产商们,而现在却不将其划入“房地产业”之内,并且还要为其继续以“宾馆酒店度假村以及相关的旅游配套服务建设”名义行变相房地产之实预留政策漏洞,这就叫人百思不得其解了!
其二,规划关。
海南公共海滩以往的开发乱象,除了无规划外,就是乱规划。社会公众能见到的一些海湾的十分差劲的建筑群落,其实都是经过当地县市规划部门批准过的。
这里想到了一个十分典型的案例,前一阵子在媒体上闹的沸沸扬扬的“海南牛岭隧道酒店项目”, 开发商就十分委屈地向媒体披露:“这个项目在立项和用地上完全合法,项目是陵水县和省发改委建立的重点项目,用地是经陵水县及海南省土地管理局申请批准的,属于旅游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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